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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隐之我是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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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章 三原则 三法宝(2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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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听得我头晕脑胀,如坠云山,似入雾海。

总结如下:

《易经》三大原则是:不易、变易、简易。

1.不易:就是不会改变的东西。什么东西不变?千秋不改,万古永恒的东西,那就是“道”。这是不变的,比如一年中的四季更替,日夜的转换等等。任何事物,有其事必有其理。

2.变易:就是会改变的东西。穷则变,变则通,通则久。不易是相对的,变易是绝对的。万事万物时时都在发生着变化,宇宙间没有一成不变的东西。

世上唯一不变的,就是一直在变。但同时,它又是一种“量”变,而非“质”变。

3.简易:就是说易经其实是简单的。世间有许多是人类智慧所没有办法了解的,当我们的智慧达到了,了解了以后,就会变得很平常,而且很简单了。

大道至纯,大道至简。越简单,就越符合易经的本源。注意不要迷失在历史典籍的汪洋大海中,更不能将它复杂化,神秘化。

《易经》三大法宝是:象、数、理。

也就是《四库全书》中所总结的两派六宗。易学传承的“两派”是指义理派和象数派。

“六宗”一为占卜宗(太卜遗法),二为禨祥宗(京房、焦赣论机祥),三为造化宗(陈抟、邵雍穷造化),四为老庄宗(王弼黜象数),五为儒理宗(胡援、程颐阐儒理),六为史事宗(李光地、杨万里参史实)。

《左传》所记诸占,盖犹太卜只遗法。

汉儒言象数,去古未远也;一变而为京、焦,入于禨祥;再变而为陈(抟)、邵(雍),务穷造化。《易》遂不切于民用。

王弼尽黜象数,去虚而就实,说以老庄之道德经和易经;一变而胡瑗、程子,始阐明儒理;再变而李光、杨万里,又参证史事。

此两派六宗,仁者见仁智者见智,已相互攻驳补充。

易道广大,无所不包,旁及天文、地理、乐律、兵法、韵学、算术,以逮方外之炉火,皆可援引易以为其说,而好异者又援之于易,故易说愈繁。

简而言之吧,就三个字:

“象、数、理”这三大法宝。

首先象数理的排列,象在前,数和理在后。

因为象是最先出现的,伏羲画卦,画的就是象。古人思维方式与现今之人有不同,如果把人类的产生到不断发展进化的过程,看作一棵树的话,古人就是树根,现在的人就是树枝和树叶,所谓的开枝散叶,就是这意思。

1、象。《易经》的实质就是论象,无象就无易,它是易学的本源。象,就是宇宙中的万物之象,万事万物皆有“象”。

它既包含常人眼中的万物之象,又包含着与常人不一样的观“象”的能力,即“看山不是山,看水不是水”的特殊之象。

象,是先贤将宇宙万物之象归纳于八卦之中,又将八卦反类于万物之中。它是卦象,爻象,位象、色象、方象、数象、形象、气象、应象......。

象,上可类天,下可类地,中可类人事,故可以以一象而测万物也。

2、数,就是现象所包含的数,它不只是数学上的定数,明确且精确。而是一种现象,如一生二、即表示一样事物包含着阴阳两面,一样事情,包含着正反两面,又成了二仪生四象,四象生八卦,八卦又进升到六十四卦。

它还包含先天八卦数,后天八卦数、河图洛书、历法、节气等数字。

3、理,就是义理,义就是卦理爻辞这些东西。理,包含易经三大理论精华——阴阳学说,五行生克学说,天人合一学说。

义理简单说,就是一个字“道”。

它是象跟数合起来所得的规律。象离不开理,象中有理;数也离不开理,象是理的外在表现或载体,理是透过象的背后,所包含或人们推断出来的理,可以运用于其它事物且准确的理。

这三大法宝也不是孤立存在的,而是相互关联,相互作用,不断发展变化的......

这一番长篇大论,搞得我有点晕头转向了。

好复杂!

不过,这提纲挈领地一通填鸭式的灌,仿佛有东西一下子捅开了泄洪衢一样,脑子陡然一片清明。

杂乱无章地堆在脑子里的东西,忽然如铁粉遇到磁石一般,有序地集中起来了。

这一晚,我翻来覆去睡不着,大脑不受控制般地转动着,回味着。

今天的内容是有点多,但太是时候了。吃鱼吃出刺,卡在脖子里,这一壶醋下去,顺溜啦!

这就不只是掐掐手指辣么简单了。但却一下子变得生动有趣起来,比念经、掐手指有意思多了。

盗版肆虐。无奈,改时发布,测试一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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